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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宇律师代表性亲办案例 · 45

山东聊城冠县肝脓肿、脓毒性休克死亡案:鉴定轻微至次要原因,法院确定30%责任、判赔36.78万元

患者初诊为肺炎、糖尿病,后出现持续发热、休克及呼吸困难,确诊肝脓肿、脓毒性休克,转院抢救后仍死亡。何宇律师团队代理家属。鉴定认定冠县人民医院的过错与死亡构成轻微至次要原因,医院主张仅承担5%—10%责任未获法院采纳。法院最终确定30%的赔偿责任,判赔家属36.78万元。

文书状态:本页已公开:鉴定材料、判决书

本案相关文书

鉴定意见与法院裁判、调解结果分别阅读。文书中已有个人信息遮挡,个案结果不代表其他案件结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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