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医疗纠纷律师何宇医学硕士 · 医师律师双证

医学背景 · 法律实践 · 亲办文书

何宇律师简介

医学硕士 / 医师证与律师证双证

北京市盈科(济南)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
8人团队,面向全国办理医疗纠纷案件

85代表性案例161脱敏文书
何宇律师

律师简介

从医学出发,
为患方争取权益。

何宇,医学硕士,医师证与律师证双证律师,曾在三甲医院工作多年,现任北京市盈科(济南)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,兼任山东省医养健康产业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、山东省中医药政策与管理研究基地医药卫生法治中心研究员。

带领8人团队面向全国办理医疗纠纷案件,代理案件覆盖全国30余个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,每年代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200余起,为一万余人提供医疗维权建议,每年为患方挽回经济损失数千万元。

团队致力于“让天下没有打不起的医疗官司”,主动打破医疗纠纷法律服务中高收费、收费不透明和虚假承诺等行业积弊。

法律咨询电话 / 微信:15105310123
抖音:医疗纠纷律师何宇

代表性亲办案例 · 文书查阅

部分代表性亲办案例(85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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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下为部分代表性亲办案例,并非全部办案数量。按简介原顺序排列。点击案例标题查看详情,或直接打开下方脱敏文书。鉴定意见、判决书、调解书按实际文书类型分别列示。

显示 85 / 85 个案例

  1. 产妇剖宫产麻醉诱导期间突发呼吸心跳骤停,持续抢救后仍死亡。何宇律师团队代理家属,先后参与市医学会、山东省医学会及中华医学会三轮鉴定。针对孕期风险管理、术前评估、血压控制、麻醉及复苏处置等关键环节提出意见。市医学会最初认定不属于医疗事故,省医学会认定一级甲等医疗事故、医方轻微责任;中华医学会最终认定医方诊疗过失与死亡存在直接因果关系,属于一级甲等医疗事故,医院承担主要责任。

    文书状态:本页已公开:鉴定材料

  2. 患者接受肩关节镜手术后返回病房时出现严重缺氧、呼吸心跳骤停,复苏后持续昏迷。何宇律师团队代理患方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。鉴定认定,医院在麻醉复苏期管理、术后转运衔接及途中病情监测方面存在过失,在患者呼吸功能尚未充分恢复时转回病房,未及时发现病情变化,造成缺血缺氧性脑病。最终认定一级乙等医疗事故,医院承担主要责任。

    文书状态:本页已公开:鉴定材料

  3. 男孩在诊所输液后死亡,未进行尸检,案件也未形成医疗损害鉴定意见,死因及诊疗行为与死亡之间的关系成为争议焦点。何宇律师团队代理家属,围绕诊疗经过、用药及抢救情况组织证据,推动法院综合审查诊所的诊疗行为与损害后果。法院最终确定诊所承担55%的赔偿责任,判赔77.01万元。

    文书状态:本页已公开:判决书

  4. 新生儿死亡后,家属曾与医院通过医调委达成赔偿协议,且协议已经履行完毕。何宇律师团队代理家属,推动撤销原调解协议,并通过鉴定、诉讼重新确定医方责任及赔偿。案件最终在原赔偿基础上增加38.3万元,赔偿总额达到53.31万元,解决了原协议已履行后继续维权的程序与实体争议。

    文书状态:本页已公开:鉴定材料、调解文书或赔偿协议

  5. 家属联系何宇律师团队时,孩子已下葬且未做尸检。团队赴山西大同与家属沟通,协助取出遗体、保存并送检,尸检明确奶汁误吸导致死亡,排除相关自身疾病因素。随后通过能够同时评价喂养行为与医疗行为的鉴定机构,查明月嫂不当喂养及医院抢救延迟、处置不规范共同导致死亡。司法鉴定建议两方过错共同构成全部原因,即100%的原因力,内部责任分担另行确定。

    文书状态:鉴定意见已形成,暂无判决书

  6. 患者接受胆道相关手术后发生脑出血等严重后果,持续处于严重脑功能障碍状态。何宇律师团队代理患方,在未进行医疗过错鉴定的情况下,与医院就责任争议、长期治疗及护理负担开展协商,直接达成调解。协议约定赔偿199.8万元,并减免相关医疗费用,赔偿及费用减免合计约204万元。

    文书状态:本页已公开:调解文书或赔偿协议

  7. 产妇分娩过程中发生羊水栓塞并死亡,疾病本身的高风险与诊疗处置是否规范成为核心争议。何宇律师团队代理家属,通过鉴定厘清医方过错与死亡的因果关系。鉴定认为医方过错与死亡后果构成同等原因,法院综合案情确定医院承担55%的赔偿责任,判赔各项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合计97.08万元。

    文书状态:本页已公开:鉴定材料、判决书

  8. 幼儿接受疝气手术,在麻醉及围手术期发生严重缺氧、呼吸循环异常,后遗留严重缺血缺氧性脑损伤。何宇律师团队代理患方,推进医疗责任、伤残及护理依赖鉴定,并主张治疗、残疾及长期护理等损失。患儿被评定为一级伤残、完全护理依赖,法院最终确定医院承担85%的责任,判赔211.12万元。

    文书状态:本页已公开:鉴定材料、判决书

  9. 产妇分娩过程中经历胎吸助产失败后转剖宫产,新生儿出现颅骨骨折、颅内出血等严重损伤并死亡。何宇律师团队代理家属,围绕助产操作、分娩处置及新生儿损伤与死亡之间的关系开展鉴定与诉讼。鉴定认定医方过错为同等至主要原因,法院最终确定医院承担70%的赔偿责任,判赔67.57万元。

    文书状态:本页已公开:鉴定材料、判决书

  10. 幼儿因消化道异物及相关病情就诊,诊疗过程中未能及时识别和处理,最终死亡。何宇律师团队代理家属,围绕异物漏诊、病情进展及延误救治与死亡的因果关系开展鉴定、诉讼。法院认定医院应承担80%的赔偿责任,判赔93.90万元,明确了未及时发现并处理消化道异物所应承担的责任。

    文书状态:本页已公开:鉴定材料、判决书

  11. 新生儿分娩后出现严重病情并死亡,围产期诊疗处置与死亡的关系存在争议。何宇律师团队代理家属,通过医学资料梳理及司法鉴定,明确医院诊疗过错及其原因力。法院最终确定医院承担70%的赔偿责任,判赔82.84万元。

    文书状态:本页已公开:鉴定材料、判决书

  12. 患儿因肠道急症死亡,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未认定医方承担责任。何宇律师团队代理家属,通过医疗损害司法鉴定重新审查诊疗行为与死亡后果的关系,鉴定认定医方过错构成同等原因。法院确定医院承担50%的赔偿责任,判赔57.96万元,二审维持相关判决。

    文书状态:本页已公开:鉴定材料、判决书

  13. 患者入院时为轻型脑梗死,介入治疗后出现偏瘫、言语及吞咽障碍等严重后果。何宇律师团队代理患方,围绕手术指征、治疗时机、影像筛选、术中处置及替代方案告知组织鉴定意见。鉴定认定医方诊疗存在过错,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,构成主要原因。

    文书状态:本页已公开:鉴定材料

  14. 患者因睾丸扭转诊疗问题产生医疗纠纷。何宇律师团队代理患方,围绕诊疗经过、损害后果及赔偿范围与医方进行协商,最终通过调解达成赔偿协议,约定赔偿30万元,以协商方式解决责任及赔偿争议。

    文书状态:本页已公开:调解文书或赔偿协议

  15. 青年患者因腹部疾病就诊,后发生严重腹腔感染并死亡。何宇律师团队代理家属,在浙江开展医疗损害维权,围绕诊治过程、感染进展及救治时机组织鉴定材料。鉴定认定医方过错与死亡构成同等原因,法院确定医院承担50%的赔偿责任,判赔92.77万元。

    文书状态:本页已公开:鉴定材料、判决书

  16. 新生儿死亡后,家属与医院对诊疗责任及赔偿产生争议。何宇律师团队代理家属,结合围产期及新生儿救治资料推进医疗损害鉴定。鉴定认定医院过错与死亡后果存在因果关系,属于次要原因。双方最终按40%的责任比例达成调解,赔偿44.97万元。

    文书状态:本页已公开:鉴定材料、裁定书

  17. 患者因踝部受伤住院,治疗期间发生心力衰竭等严重病情并死亡。何宇律师团队代理家属,围绕住院期间全身病情评估、变化识别及处置开展鉴定和交涉。鉴定认定医方过错与死亡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,属于次要原因。案件最终通过调解解决,约定赔偿53万元。

    文书状态:本页已公开:鉴定材料、调解文书或赔偿协议

  18. 患儿因感染相关疾病就诊,病情进展后死亡。何宇律师团队代理家属,通过鉴定明确诊疗过错及因果关系,并就次要原因范围内的具体责任比例提出主张。法院最终确定医院承担40%的赔偿责任,判赔49.87万元。

    文书状态:本页已公开:鉴定材料、判决书

  19. 新生儿先后在两家医院接受诊疗后死亡,责任主体及各院诊疗行为对死亡的影响存在争议。何宇律师团队代理家属,对不同诊疗阶段分别组织证据并推进鉴定。法院最终确定两家医院分别承担10%和30%的赔偿责任,判赔合计36.74万元,厘清了多家医疗机构连续诊疗中的责任分担。

    文书状态:本页已公开:鉴定材料、判决书

  20. 患者髋部手术后出现严重神经功能障碍,后发现固定钢丝误捆坐骨神经。何宇律师团队代理患方,围绕术中操作、神经损伤及功能障碍开展鉴定和诉讼。鉴定评定七级伤残,建议医方过错参与度80%—95%。法院最终确定医院承担88%的赔偿责任,判赔65.05万元,其中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4万元。

    文书状态:本页已公开:鉴定材料、判决书

  21. 产妇分娩及后续诊疗后遗留会阴损伤、直肠阴道瘘等严重后果,伤残评定为五级。何宇律师团队代理患方,梳理两家医疗机构的诊疗经过,区分各自过错及原因力。法院最终确定两院分别承担49%和21%的责任,合计70%,判赔64.24万元。

    文书状态:本页已公开:鉴定材料、判决书

  22. 患者接受胆道穿刺等诊疗后发生出血及严重病情变化,最终死亡。何宇律师团队代理家属,围绕穿刺相关风险、出血识别及后续救治提出意见,推进鉴定和诉讼。法院确定医院承担70%的赔偿责任,判赔35.59万元。

    文书状态:本页已公开:鉴定材料、判决书

  23. 浙江杭州患者赴济南就诊后发生心肌梗死并死亡。何宇律师团队代理家属,通过鉴定明确医方过错与死亡的因果关系,同时就异地患者赔偿标准提交证据。法院确定医院承担50%的赔偿责任,并支持适用浙江相关赔偿标准,判赔101.22万元。

    文书状态:本页已公开:鉴定材料、判决书

  24. 新疆患者赴济南接受多囊肾相关手术,术后发生严重感染等并发症,最终死亡。何宇律师团队代理家属,围绕手术后感染的识别、处置及病情变化开展鉴定和诉讼。法院最终确定医院承担40%的赔偿责任,判赔51.74万元。

    文书状态:本页已公开:鉴定材料、判决书

  25. 患者接受结肠手术后发生吻合口漏,继发严重感染并死亡。何宇律师团队代理家属,围绕术后病情观察、吻合口漏识别及救治过程提出鉴定意见。司法鉴定认定医院诊疗存在过错,与死亡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,医方过错构成同等原因,为后续索赔提供依据。法院最终确定医院承担40%的赔偿责任,判赔61.3万元。

    文书状态:本页已公开:鉴定材料、判决书

  26. 男孩因睾丸扭转就诊,诊疗后遗留严重损害,评定为七级伤残。何宇律师团队代理患方,通过鉴定及一、二审诉讼,围绕诊断处置、手术时机与损害后果的关系提出意见。法院最终确定医院承担75%的赔偿责任,赔偿48.29万元,二审维持相关判决。

    文书状态:本页已公开:鉴定材料、判决书

  27. 患者因髋部骨折接受手术,术后发生脑膜炎等严重病情并死亡。何宇律师团队代理家属,围绕术后感染、病情变化及救治行为开展鉴定和诉讼。法院确定医方对死亡后果承担50%的赔偿责任,判赔64.67万元。

    文书状态:本页已公开:鉴定材料、判决书

  28. 产妇孕25周余因胎膜早破住院,后出现宫内感染、休克等严重情况,接受子宫切除并因肾衰竭持续透析。何宇律师团队代理患方,围绕监测、感染处置及药物使用调整开展鉴定。鉴定评定四级、七级伤残,医方过错构成次要原因。法院确定医院承担35%的责任,判赔60.42万元,后续透析等尚未纳入本次赔偿的损失依法另行主张。

    文书状态:本页已公开:鉴定材料、判决书

  29. 患者腹痛住院,肠镜息肉切除术后持续腹痛,后确诊肠穿孔、腹腔感染,接受小肠部分切除、肠造口及结肠修补。何宇律师团队代理患方。鉴定认定医院在腹腔感染原因未明时检查及息肉切除时机选择不当,术后未及时排查肠穿孔,过错为主要原因,构成九级、十级伤残。法院确定医院承担75%的责任,判赔49.04万元。

    文书状态:本页已公开:鉴定材料、判决书

  30. 患者接受甲状腺手术后出现甲状旁腺功能损害,遗留长期健康影响,伤残评定为五级。何宇律师团队代理患方,围绕手术操作、甲状旁腺损伤与持续功能障碍开展鉴定。鉴定认定医方过错构成同等原因,案件最终达成调解,约定赔偿55万元。

    文书状态:本页已公开:鉴定材料、调解文书或赔偿协议

  31. 少年因睾丸扭转接受诊疗后遗留损害,伤残评定为七级。何宇律师团队代理患方,在安徽推进鉴定及诉讼,围绕诊治时机与睾丸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提出意见。法院最终确定医院承担50%的赔偿责任,判赔23.85万元。

    文书状态:本页已公开:鉴定材料、判决书

  32. 患者接受颈椎手术后出现四肢瘫痪等严重后果,生活完全依赖他人护理。何宇律师团队代理患方,围绕手术诊疗行为与严重神经功能损伤开展鉴定。鉴定评定一级伤残、完全护理依赖,并认定医方过错为同等至主要原因,为主张残疾赔偿及长期护理损失奠定基础。

    文书状态:本页已公开:鉴定材料

  33. 患者因胸痛等症状就诊后死亡,诊疗行为与死亡后果的关系成为维权重点。何宇律师团队代理家属,围绕急症识别、病情评估及救治过程推进鉴定。鉴定认定医方过错构成次要原因,双方最终通过调解达成赔偿协议,约定赔偿48万元。

    文书状态:本页已公开:鉴定材料、调解文书或赔偿协议

  34. 新生儿死亡后未进行尸检,医方不同意死因推定,死因及因果关系认定存在争议。何宇律师团队代理家属,围绕围产期及新生儿诊疗资料组织证据,推动责任认定。法院最终确定医院承担50%的赔偿责任,判赔63.63万元。

    文书状态:本页已公开:鉴定材料、判决书

  35. 19岁女孩输液期间发生心跳骤停,经抢救后死亡。尸检及相关材料仍未完全明确最初心跳骤停的原因,增加了因果关系认定难度。何宇律师团队代理家属,围绕用药、病情变化及抢救过程推进鉴定。鉴定认定医方诊疗过错与死亡后果存在因果关系,构成同等原因。

    文书状态:本页已公开:鉴定材料

  36. 患者因下肢静脉曲张接受治疗,后发生严重出血并死亡。何宇律师团队代理家属,在山西开展鉴定和诉讼,围绕治疗风险、出血识别及处理与死亡之间的关系提出意见。法院最终确定医院承担30%的赔偿责任,判赔32.49万元。

    文书状态:本页已公开:鉴定材料、判决书

  37. 患者因脑梗死接受诊疗,在转运检查期间病情恶化并死亡。何宇律师团队代理家属,围绕转运前评估、转运监护及病情变化处置推进鉴定。鉴定认定医方过错构成次要原因,建议参与度20%—30%。案件最终通过调解解决,约定赔偿41.26万元。

    文书状态:本页已公开:鉴定材料、调解文书或赔偿协议

  38. 患者因胸痛、晕厥等症状就诊后死亡,未进行尸检,主动脉夹层等病因与诊疗处置成为争议重点。何宇律师团队代理家属,围绕临床表现、检查及病情进展组织证据。鉴定认定医方过错与死亡构成次要至同等原因,法院确定医院承担40%的责任,判赔44.55万元,其中精神损害抚慰金4万元。

    文书状态:本页已公开:鉴定材料、判决书

  39. 老年患者先后在三家医院就诊,后因肺癌相关病情死亡。何宇律师团队代理家属,围绕恶性肿瘤诊断评估、会诊及危重病情处置推进鉴定。法院确定三家医院分别承担20%、5%、5%的责任,合计30%,判赔23.27万元,其中精神损害抚慰金4万元。

    文书状态:本页已公开:鉴定材料、判决书

  40. 食管癌患者接受诊疗后死亡,家属就医疗责任及经济损失与医方产生争议。何宇律师团队代理家属,围绕诊疗经过及赔偿事项进行沟通和协商,最终达成调解协议,约定赔偿34.5万元,化解了肿瘤患者死亡后的医疗损害纠纷。

    文书状态:本页已公开:调解文书或赔偿协议

  41. 患者因主动脉瓣相关疾病接受诊疗后死亡。何宇律师团队代理家属,围绕诊疗行为与死亡后果组织医学证据并推进鉴定、诉讼。法院在区分患者自身疾病与医方过错影响的基础上,确定医院承担30%的赔偿责任,判赔40.45万元。

    文书状态:本页已公开:鉴定材料、判决书

  42. 患者接受机械瓣膜置换后发生血栓卡瓣并死亡。何宇律师团队代理家属,围绕术后抗凝启动时间、剂量及凝血监测开展鉴定。鉴定认为早期抗凝管理存在不足,后期凝血指标达标不能排除此前风险,认定医方过错与死亡构成次要原因。

    文书状态:本页已公开:鉴定材料

  43. 患者因感染相关症状就诊,后进展为感染性休克并死亡。何宇律师团队代理家属,围绕留观期间监测、病情严重程度判断、收治及复苏处置推进鉴定。鉴定认定医方在上述环节存在不足,过错与死亡构成次要原因。双方最终调解解决,约定赔偿29万元。

    文书状态:本页已公开:鉴定材料、调解文书或赔偿协议

  44. 患者接受听神经瘤手术后出现血肿并死亡。何宇律师团队代理家属,围绕术后血压变化、呕吐等异常出现后的神经功能评估与影像检查推进鉴定。鉴定认定相关处置不足延误病情识别,构成次要原因。法院确定医院承担30%的责任,判赔40.67万元。

    文书状态:本页已公开:鉴定材料、判决书

  45. 患者初诊为肺炎、糖尿病,后出现持续发热、休克及呼吸困难,确诊肝脓肿、脓毒性休克,转院抢救后仍死亡。何宇律师团队代理家属。鉴定认定冠县人民医院的过错与死亡构成轻微至次要原因,医院主张仅承担5%—10%责任未获法院采纳。法院最终确定30%的赔偿责任,判赔家属36.78万元。

    文书状态:本页已公开:鉴定材料、判决书

  46. 患者接受胆道手术后发生胆瘘、感染性休克及坏死性筋膜炎,持续接受治疗。何宇律师团队代理患方,围绕术前评估、手术及术后感染处置开展鉴定。鉴定认定医方过错对胆瘘及感染相关损害构成主要原因,对脑梗及后遗症构成轻微原因。法院综合确定医院承担50%的赔偿责任,判赔48.93万元。

    文书状态:本页已公开:鉴定材料、判决书

  47. 患者因肠梗阻等病情接受诊疗,后发生严重感染并死亡。何宇律师团队代理家属,围绕肠梗阻病情评估、诊治安排及感染进展中的处置提出意见。鉴定认定医方过错与死亡构成轻微至次要原因,最终通过调解约定赔偿35万元。

    文书状态:本页已公开:鉴定材料、调解文书或赔偿协议

  48. 患者因骨折住院,治疗期间发生抗凝相关出血并遗留功能障碍,评定为六级伤残。何宇律师团队代理患方,围绕出血风险评估、抗凝用药剂量及病情观察推进鉴定和诉讼。法院确定医院承担50%的赔偿责任,赔偿30.67万元,相关责任经二审审查确认。

    文书状态:本页已公开:鉴定材料、判决书

  49. 患者因胫骨骨折接受诊疗,后发生骨髓炎并遗留功能损害,评定为九级伤残。何宇律师团队代理患方,围绕诊疗过程与感染、骨髓炎及伤残后果之间的关系推进鉴定和诉讼。法院最终确定医院承担70%的赔偿责任,判赔28.56万元。

    文书状态:本页已公开:鉴定材料、判决书

  50. 患者接受静脉曲张相关内镜治疗后发生心肌梗死并死亡。何宇律师团队代理家属,围绕诊疗风险评估、病情变化及救治行为推进鉴定。鉴定认定医方过错构成次要原因,双方达成34.93万元赔偿协议,并通过司法确认解决纠纷。

    文书状态:本页已公开:鉴定材料、裁定书

  51. 患者死亡后未进行尸检,医方对死因推定提出异议,鉴定推进存在障碍。何宇律师团队代理家属,申请并推动法院委托鉴定,结合诊疗资料审查医方过错与死亡的关系。法院最终确定医院承担30%的赔偿责任,判赔32.71万元。

    文书状态:本页已公开:鉴定材料、判决书

  52. 患者接受血管介入治疗后发生心肌梗死并死亡。何宇律师团队代理家属,围绕围手术期风险及病情变化开展鉴定和诉讼,明确诊疗过错与死亡的因果关系。法院最终确定医院承担45%的赔偿责任,判赔77.84万元,其中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4.5万元。

    文书状态:本页已公开:鉴定材料、判决书

  53. 患者因动脉瘤相关疾病接受诊疗后死亡。何宇律师团队代理家属,通过鉴定明确医方诊疗过错对死亡后果的影响,鉴定认定次要至同等原因。法院综合疾病风险与医疗过错,确定医院承担42%的赔偿责任,判赔48.06万元,另对鉴定费用作出处理。

    文书状态:本页已公开:鉴定材料、判决书

  54. 患者发生脑干梗死,遗留严重瘫痪等后果。何宇律师团队代理患方,围绕诊疗经过及病情处置开展鉴定,区分疾病本身风险与医方应承担的诊疗责任。鉴定认定医院存在与损害后果相关的过错,原因力为次要至同等原因。

    文书状态:本页已公开:鉴定材料

  55. 患者接受主动脉相关介入治疗后出现支架移位等严重情况,最终死亡。何宇律师团队代理家属,围绕介入操作、并发症及后续救治与死亡的关系组织证据,推进鉴定和诉讼。法院确定医院承担50%的赔偿责任,判赔62.36万元。

    文书状态:本页已公开:鉴定材料、判决书

  56. 患者因心脏瓣膜相关疾病接受诊疗后死亡。何宇律师团队代理家属,通过鉴定及诉讼审查医方诊疗行为与死亡的因果关系。法院确定医院承担30%的赔偿责任,赔偿38.39万元,相关争议经过二审审理。

    文书状态:本页已公开:鉴定材料、判决书

  57. 患者因疑似食管癌接受切除手术,术后未发现癌症,并遗留七级、九级伤残。何宇律师团队代理患方,围绕术前诊断依据、手术决策及损害后果推进鉴定和诉讼。法院确定医院承担50%的赔偿责任,判赔31.82万元。

    文书状态:本页已公开:鉴定材料、判决书

  58. 患者因脑室出血接受诊疗后死亡。何宇律师团队代理家属,围绕病因检查及治疗管理等环节推进鉴定,重点审查血管病因评估、高钠状态和输液管理等问题与不良后果的关系。法院最终确定医院承担30%的赔偿责任,判赔50.85万元。

    文书状态:本页已公开:鉴定材料、判决书

  59. 患者因心肌梗死接受溶栓等治疗,后发生再次梗死并死亡。何宇律师团队代理家属,围绕再灌注治疗后的病情评估、缺血变化与后续处置组织鉴定和诉讼。法院最终确定医院承担40%的赔偿责任,判赔30.08万元。

    文书状态:本页已公开:鉴定材料、判决书

  60. 患者接受三叉神经球囊压迫治疗后出现失明及肢体功能障碍,伤残评定为两处八级。何宇律师团队代理患方,围绕手术操作、术后损害及因果关系开展鉴定、诉讼。法院最终确定医院承担85%的赔偿责任,判赔42.31万元。

    文书状态:本页已公开:鉴定材料、判决书

  61. 患者因动脉瘤相关疾病接受诊疗后死亡。何宇律师团队代理家属,围绕诊疗及救治过程推进医疗损害鉴定。鉴定认定医方过错与死亡后果存在因果关系,属于次要原因,建议参与度20%—30%。案件最终调解结案,约定赔偿40.77万元。

    文书状态:本页已公开:鉴定材料、调解文书或赔偿协议

  62. 患者因冠状动脉相关疾病接受诊疗后死亡。何宇律师团队代理家属,通过鉴定明确医方过错及其对死亡后果的影响,并围绕次要原因内的责任比例提出意见。法院最终确定医院承担40%的赔偿责任,判赔63.28万元。

    文书状态:本页已公开:鉴定材料、判决书

  63. 患者接受动脉瘤相关手术后发生脑梗死,遗留严重功能障碍。何宇律师团队代理患方,推进医疗过错、伤残等级与护理依赖鉴定。鉴定评定二级、三级伤残及完全护理依赖,并认定医方过错与损害后果构成次要至同等原因,为长期护理及残疾赔偿主张提供依据。

    文书状态:鉴定意见已形成,暂无判决书

  64. 家庭存在杜氏肌营养不良相关遗传风险,产前检测未针对已知家系点突变完成有效排查,孩子出生后确诊。何宇律师团队代理患方,围绕检测方法与家系变异类型是否匹配推进鉴定。鉴定认定主要原因,建议参与度75%—85%,法院确定医院承担80%责任,本次判赔16.01万元,其中精神损害抚慰金8万元,后续损失依法另行主张。

    文书状态:本页已公开:鉴定材料、判决书

  65. 患儿出生后出现缺氧性脑损伤,后遗留脑瘫等后果。何宇律师团队代理患方,通过鉴定明确诊疗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关系。法院确定医院承担50%的赔偿责任,对本次已主张的相关损失判赔18.56万元;该金额并非全部赔偿,后续伤残及实际发生的相关损失可依法另行主张。

    文书状态:本页已公开:鉴定材料、判决书

  66. 39岁患者因心肌梗死死亡,曾在不同医疗机构就诊。何宇律师团队代理家属,通过鉴定区分各机构诊疗行为与死亡的因果关系,明确承担责任的医疗机构。法院最终确定涉责医院承担30%的赔偿责任,判赔52.33万元。

    文书状态:本页已公开:鉴定材料、判决书

  67. 患者因轻型脑梗死接受溶栓治疗后发生严重脑出血,持续昏迷。何宇律师团队代理患方,围绕溶栓决策及损害后果推进鉴定,鉴定认定医方过错构成同等原因。双方最终按69.5万元赔偿方案达成调解,其中后续款项依协议约定条件履行,为治疗和护理争取保障。

    文书状态:本页已公开:鉴定材料、调解文书或赔偿协议

  68. 患者因肠梗阻及感染死亡,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未认定构成医疗事故。何宇律师团队代理家属,通过司法鉴定审查灌肠告知、低蛋白状态处理及感染相关诊疗问题。鉴定认定医方过错构成次要原因,法院确定医院承担30%的责任,判赔23.77万元,其中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。

    文书状态:本页已公开:鉴定材料、判决书

  69. 胎儿孕28周余出生,后因严重病情死亡。何宇律师团队代理家属,区分早产固有风险与胎心监测、出生后保温及呼吸支持等环节的问题。鉴定认定医方过错构成次要原因,法院在考虑患儿孕周小、基础风险较高的情况下,仍确定医院承担30%的责任,判赔36.20万元。

    文书状态:本页已公开:鉴定材料、判决书

  70. 患者接受胫骨平台相关手术后出现腓总神经损伤及肢体功能障碍,评定为十级伤残。何宇律师团队代理患方,围绕神经损伤与手术操作的因果关系开展鉴定和诉讼。法院最终确定医院承担70%的赔偿责任,判赔19.62万元。

    文书状态:本页已公开:鉴定材料、判决书

  71. 患者盆腔相关手术后出现肠瘘等损害,后在不同医院接受治疗,伤残评定为九级。何宇律师团队代理患方,分别审查两院诊疗行为与损害后果的关系。法院确定两家医院分别承担40%和10%的责任,合计50%,判赔24.00万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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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72. 河南商丘青年患者赴济南接受TIPS及静脉曲张相关治疗,后发生肺栓塞并死亡,尸检为死因认定提供依据。何宇律师团队代理家属,围绕术前风险评估及诊疗行为与死亡后果的关系推进鉴定和诉讼。法院确定医院承担30%的赔偿责任,判赔36.49万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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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73. 患者因烟雾病在北京301医院接受手术,术后发生脑梗死并遗留严重功能障碍。何宇律师团队代理患方,围绕替代治疗方案告知及病情变化后的沟通、处置等问题开展鉴定。鉴定评定二级、五级伤残及完全护理依赖,医方过错构成轻微原因。法院确定医院承担10%的责任,判赔30.29万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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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74. 两岁幼儿因发热、惊厥等症状就诊,病情迅速进展后死亡。何宇律师团队代理家属,围绕各诊疗阶段病情识别及处置推进鉴定,区分严重疾病本身与医方过错的影响。鉴定认定涉责医方构成轻微原因,案件最终达成调解,约定赔偿18万元。

    文书状态:本页已公开:鉴定材料、调解文书或赔偿协议

  75. 足月新生儿出生后发生呼吸窘迫,救治后仍死亡。何宇律师团队代理家属,围绕低氧状态识别、呼吸支持及通气参数管理等问题推进鉴定和诉讼。鉴定认定医方过错构成次要原因,一审法院确定医院承担30%的赔偿责任,判赔37.85万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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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76. 年轻新婚女性在诊所输液后发生过敏性休克,抢救后遗留严重功能障碍。何宇律师团队代理患方,推进医疗过错及伤残鉴定,鉴定评定二级伤残、完全护理依赖,医方过错构成主要原因,建议参与度80%—90%。案件同时涉及涉嫌非法行医的刑事线索,已进入立案侦查程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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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77. 患者接受心脏瓣膜相关诊疗后死亡。何宇律师团队代理家属,通过鉴定明确医方诊疗过错与死亡的因果关系。鉴定认定同等至主要原因,建议参与度55%—65%;法院最终确定医院承担60%的赔偿责任,判赔77.92万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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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78. 82岁老人因肠梗阻、感染等病情接受诊疗,后死亡。何宇律师团队代理家属,围绕病情评估、麻醉及救治环节组织鉴定意见。鉴定在充分考虑患者高龄、自身疾病及治疗风险的基础上,仍认定医方过错与死亡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,构成同等原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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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79. 患者因头痛等症状接受诊疗,后发生心肌梗死并死亡,尸检及相关资料为分析死因提供依据。何宇律师团队代理家属,围绕诊疗处置与死亡的关系推进鉴定和赔偿协商,最终就纠纷达成处理方案,赔偿35万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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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80. 新生儿出生后发生胎粪吸入、持续肺动脉高压并死亡,未做尸检。何宇律师团队代理家属,围绕胎心异常后的分娩处置、新生儿转运及呼吸支持推进鉴定。鉴定认为医方存在病情评估及救治不足,认定次要原因,并建议过错参与程度取偏高水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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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81. 新生儿分娩过程中发生肩难产及臂丛神经损伤,后接受神经移植等治疗。何宇律师团队代理患方,围绕破膜指征、产程监测及处理等环节推进鉴定。鉴定认定医方过错构成同等原因,法院按50%责任判赔首期损失4.61万元。该金额仅为第一笔赔偿,后续可结合实际治疗、伤残评定及证据,依法另行主张相关损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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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82. 患者肺癌伴脑、脑膜等多发转移,已处于疾病终末期。何宇律师团队代理家属,围绕头痛加重后的评估、急会诊、转科沟通及危重转运监护开展鉴定。鉴定认为患者自身疾病是死亡根本原因,但医方过错可能缩短生存期、使其丧失生存机会。案件最终调解结案,约定赔偿15万元。

    文书状态:本页已公开:鉴定材料

  83. 患者接受胃肠镜相关诊疗后发生结肠穿孔,接受肠切除、造口及后续还纳治疗。何宇律师团队代理患方,围绕检查前准备及操作谨慎义务推进鉴定。鉴定评定九级伤残,医方过错构成主要原因,建议参与度65%—75%。法院最终确定医院承担70%的责任,赔偿总额23万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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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84. 患者踝关节骨折治疗后发生创伤性关节炎,评定为十级伤残。何宇律师团队代理患方,围绕漏诊下胫腓联合分离、后踝骨折及其对关节稳定性的影响提出意见。市、省医学会均认定三级戊等医疗事故、医方主要责任。法院未另行启动医疗过错司法鉴定,确定医院承担75%的责任,判赔17.17万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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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85. 患者因肠梗阻接受禁食等治疗,后发生心跳骤停并死亡,未做尸检。何宇律师团队代理家属,围绕低钾状态纠正、复查及心肌损伤等指标监测推进鉴定。鉴定认为医方补钾及监测存在不足,过错构成轻微至次要原因。法院最终确定医院承担30%的赔偿责任,判赔23.99万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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