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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宇律师 · 亲办脱敏案例 · B4-019

下肢血管手术后心梗死亡,法院确定45%责任

患者有严重冠心病、陈旧性心肌梗死、左室室壁瘤等基础疾病,因下肢动脉闭塞接受血管手术。术后出现心前区疼痛,随后心跳骤停,抢救无效死亡。

已有一审判决整理于2026年9月12日

诊疗经过与争议背景

患者有严重冠心病、陈旧性心肌梗死、左室室壁瘤等基础疾病,因下肢动脉闭塞接受血管手术。术后出现心前区疼痛,随后心跳骤停,抢救无效死亡。

鉴定、裁判或当事人观点

鉴定指出术前心血管风险评估和告知不足,围术期管理及抢救环节存在过错;同时强调严重自身心脏疾病是发病基础。医方提出异议后,鉴定机构复核并维持原意见。

鉴定建议次要至同等原因、参与度45%,法院采信并按45%确定相应损失赔偿,精神损害抚慰金另行酌定。

现有材料中的结果

一审逐项判赔,包括医疗费13202.79元、死亡赔偿金683825.4元(含被扶养人生活费)、丧葬费24914.7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45000元等,合计778430.41元;诉讼费另行分担。未见二审材料。

材料与阅读说明

何宇律师亲办案件,依据所保存的判决、调解、鉴定或相关办理材料脱敏整理。不同材料的观点分别归属于法院、鉴定机构或当事人。

材料阶段截至2026年9月12日整理时所见文书,不等于实时诉讼状态。一审裁判、协议约定与实际执行收款分别看待;未见履行凭证的,不表述为赔款已到账。个案结果不代表其他案件结果。

患者、家属、医务人员及机构采用泛称,不提供原始文书、伤情照片、身份信息或联系方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