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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宇律师亲办 · 肿瘤与感染

食管癌术后吻合口瘘、慢性脓胸的感染管理争议

B4-020已出鉴定意见整理更新:2026年10月12日

何宇律师亲办 · 案件解读

食管手术后持续引流和感染,吻合口瘘为何未被及时识别?

本案由何宇律师亲办。术后胸腔异常没有及时追查病因。气胸引流改善不佳、引流量较多、炎症指标升高时,未及时通过胸部CT、引流液培养及药敏等明确感染来源和部位。 案件阶段:已出鉴定意见。

01 诊疗经过与关键转折

患者接受食管癌切除及食管胃颈部吻合术,术后出现漏气、皮下气肿及感染,持续接受引流治疗,后遗留吻合口瘘、肺不张、慢性脓胸和呼吸功能障碍。

02 具体过错:哪一步出了问题

以下按本案鉴定、裁判或已提交材料的观点整理;争议阶段的主张与已经作出的认定分别说明。

  1. 术后胸腔异常没有及时追查病因。气胸引流改善不佳、引流量较多、炎症指标升高时,未及时通过胸部CT、引流液培养及药敏等明确感染来源和部位。

  2. 影像警报与瘘的诊断脱节。术后第6天胸片出现约42.5mm厚壁空洞,未分析位置、性质;至术后约20天造影才发现瘘,鉴定认为识别偏晚。

  3. 未确认瘘口闭合即恢复经口进食。持续存在通向胸腔的漏口时,进食可能继续污染术区,医方未充分评估即允许进食,属明确不妥。

03 因果链条:如何导致或加重损害

术后漏口及胸腔异常—迟迟未明确瘘和感染来源—胸腔持续受污染—慢性脓胸、肺不张及呼吸功能障碍。过早经口进食进一步不利于漏口与感染控制。

术后瘘本身存在难以完全避免及识别困难的风险,鉴定没有仅因出现瘘就认定全部责任,而将诊断、处置不足评为次要原因,呼吸功能损害为八级伤残。

04 鉴定结论与案件结果

已出鉴定意见

裁判或协议结果

鉴定建议次要原因,呼吸功能损害评为八级伤残,三期评至定残前一日。未见最终赔偿文书。

05 相关文书

本页展示案件材料的脱敏整理。现有更新包未附可公开下载的原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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