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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宇律师亲办 · 综合诊疗

出生多年后提起脑损伤索赔,二审因最长保护期间驳回

B4-028已有二审判决整理更新:2026年10月12日

何宇律师亲办 · 案件解读

出生损伤多年后起诉,被驳回是否等于医疗没有过错?

本案由何宇律师亲办。患方主张出生时诊疗造成缺氧缺血性脑损伤,医院予以否认。法院因起诉已超过最长保护期间,未准许相应医疗损害鉴定,案件没有形成逐项过错的实体技术认定。 案件阶段:已有二审判决。

01 诊疗经过与关键转折

患者出生后曾按缺氧缺血性脑病等治疗,成年后因脑瘫等障碍主张出生及新生儿阶段存在医疗过错,并申请医疗损害鉴定。

02 具体过错:哪一步出了问题

以下按本案鉴定、裁判或已提交材料的观点整理;争议阶段的主张与已经作出的认定分别说明。

  1. 患方主张出生时诊疗造成缺氧缺血性脑损伤,医院予以否认。法院因起诉已超过最长保护期间,未准许相应医疗损害鉴定,案件没有形成逐项过错的实体技术认定。

  2. 不能将诉请未获支持写成“医疗鉴定排除过错”,也不能将患方主张的产程或新生儿处置缺陷直接写成已证明事实。

03 因果链条:如何导致或加重损害

患方提出“围产期医疗行为—脑缺氧损伤—长期脑瘫及精神智力障碍”的主张,但现有裁判并未完成这条链的技术核实。二审维持的是有关诉讼期间的处理,不能替代对出生损伤可避免性的医学结论。

本案尚缺的论证材料

现有文书未完整记载具体过错或医学因果分析,以上已区分确认事实与尚待证明的部分。

04 鉴定结论与案件结果

已有二审判决

裁判或协议结果

一审驳回诉讼请求,二审驳回上诉、维持原判。此案按真实不利结果收录,用于呈现案件办理中的程序争议。

05 相关文书

本页展示案件材料的脱敏整理。现有更新包未附可公开下载的原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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