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胆道内镜治疗后脑出血重残,法院调解199.8万元

B4-032已有法院调解整理更新:2026年10月12日

何宇律师亲办 · 案件解读

内镜治疗后严重脑出血,近200万元调解款说明什么?

本案由何宇律师亲办。现有调解材料中,患方认为胆道内镜治疗及后续救治存在不规范,患者出现脑出血、持续严重意识障碍。但未附足以逐项核对的完整医疗损害鉴定。 案件阶段:已有法院调解。

01 诊疗经过与关键转折

据法院调解书所载患方陈述,患者因胆道结石接受内镜治疗,术后出现异常表现,后确诊脑出血,长期处于严重意识障碍状态。患方对观察、抢救及转重症监护时机提出异议。

02 具体过错:哪一步出了问题

以下按本案鉴定、裁判或已提交材料的观点整理;争议阶段的主张与已经作出的认定分别说明。

  1. 现有调解材料中,患方认为胆道内镜治疗及后续救治存在不规范,患者出现脑出血、持续严重意识障碍。但未附足以逐项核对的完整医疗损害鉴定。

  2. 因此不能直接将脑出血写成某药剂量错误、麻醉事故或手术直接损伤所致,也不能由近200万元调解款推断医方负全部责任。

03 因果链条:如何导致或加重损害

现有材料支持“胆道内镜治疗—脑出血—严重脑损伤、持续意识障碍”的先后顺序;内镜、麻醉或术后管理中的哪项行为与脑出血具有因果联系,仍待医学论证。协议现金1998000元与医疗费用减免41388.80元分别展示。

本案尚缺的论证材料

现有文书未完整记载具体过错或医学因果分析,以上已区分确认事实与尚待证明的部分。

04 鉴定结论与案件结果

已有法院调解

裁判或协议结果

法院确认医方于约定期限内补偿1998000元,另不再收取尚未结算医疗费41388.80元;案件受理费11391元由患方承担。现金补偿与医疗费免收分开列示,材料未附实际付款证明。

05 相关文书

何宇律师亲办医疗纠纷案件

如需咨询,可说明诊疗经过、损害后果和现有病历材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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