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宇律师亲办 · 案件解读
机械瓣置换后瓣膜血栓,抗凝衔接在哪里中断?
本案由何宇律师亲办。机械双瓣置换后抗凝启动和桥接不足。7月7日手术,7月9日起使用华法林合并依诺肝素;鉴定认为启动不够及时,华法林尚未充分起效时低分子肝素未达到治疗剂量。 案件阶段:已出鉴定意见。
01 诊疗经过与关键转折
患者因风湿性心脏瓣膜病接受主动脉瓣、二尖瓣机械瓣置换术。术后发生心跳骤停,急诊再次手术发现主动脉机械瓣下血栓、瓣叶活动受限;更换瓣膜后仍顽固性休克,后死亡。
02 具体过错:哪一步出了问题
以下按本案鉴定、裁判或已提交材料的观点整理;争议阶段的主张与已经作出的认定分别说明。
机械双瓣置换后抗凝启动和桥接不足。7月7日手术,7月9日起使用华法林合并依诺肝素;鉴定认为启动不够及时,华法林尚未充分起效时低分子肝素未达到治疗剂量。
关键早期连续监测缺失。7月10日至12日没有抗凝指标监测,不能仅用13日、14日INR达标证明前几天保护充分,也无法及时据结果调整治疗。
03 因果链条:如何导致或加重损害
机械瓣表面本有形成血栓的风险—早期抗凝不足及监测间断—瓣周血栓风险增加—血栓卡瓣、人工瓣膜功能障碍—严重循环衰竭、死亡。
未尸检使最终病理死因仍有限制;鉴定认为该管理缺陷增加致命并发症风险,为次要原因。原网页“轻微原因”予以纠正。
04 鉴定结论与案件结果
已出鉴定意见
裁判或协议结果
鉴定建议医疗过错与死亡之间为次要原因关系。未见最终赔偿裁判。
05 相关文书
何宇律师亲办医疗纠纷案件
如需咨询,可说明诊疗经过、损害后果和现有病历材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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