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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查CT已提示脑干出血,仍按脑梗处理后血肿扩大

B5-003已出鉴定意见整理更新:2026年10月12日

何宇律师亲办 · 案件解读

首查CT已提示脑干出血,仍按脑梗处理后血肿扩大

本案由何宇律师亲办。病情监护和专科衔接不足。意识、瞳孔、肢体运动、生命体征及血压血糖记录不充分,未及时组织神经内外科会诊,转院前状态和交接材料欠缺。转入重症后插管、降颅压等措施本身获鉴定认可。 案件阶段:已出鉴定意见。

01 诊疗经过与关键转折

患者有长期高血压及既往脑梗死病史,因突发言语不流利约一小时入院。首查头颅CT提示脑干局部高密度灶,考虑出血可能,建议进一步检查明确。

医院仍以脑梗死方向实施治疗,使用丁苯酞、倍他司汀等药物,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出现昏迷。数小时后复查CT显示脑干血肿明显扩大,转入重症并进一步转院,后经历脑室引流、感染等治疗,仍遗留严重意识和神经功能障碍。

02 具体过错:哪一步出了问题

以下按本案鉴定、裁判或已提交材料的观点整理;争议阶段的主张与已经作出的认定分别说明。

  1. 首查CT已提示出血,诊断仍未充分区分脑梗死与脑干出血。10:44片见脑干左前部约1.1×0.6cm高密度灶、考虑出血可能;医方以宽泛的急性脑血管病诊断指导处置,对已有影像警示分析不足。13:45复查病灶约2.3×2.8cm并有水肿带。

  2. 用药未充分顾及出血风险。经质证记录,丁苯酞100ml已输完,含倍他司汀、天麻素的药组约输50ml后停用。鉴定认为在已有出血倾向时使用相关药物不够审慎,可能增加出血、促进血肿进展。血塞通虽配制、收费但未输注,不能将处方与实际给药混同。

  3. 病情监护和专科衔接不足。意识、瞳孔、肢体运动、生命体征及血压血糖记录不充分,未及时组织神经内外科会诊,转院前状态和交接材料欠缺。转入重症后插管、降颅压等措施本身获鉴定认可。

03 因果链条:如何导致或加重损害

起病已有脑干出血—影像警示未充分转化为鉴别诊断和相应治疗—对出血风险不够审慎的用药及监护不足—血肿扩大、昏迷加重—后续持续严重神经功能障碍。

这条链表示医方对既有出血的促进作用,不能说首次脑干出血由医院造成。脑干出血本身凶险,规范治疗也难保证避免后遗症;鉴定认定轻微至次要原因,建议原因力10%—20%。

04 鉴定结论与案件结果

已出鉴定意见

裁判或协议结果

北京博大司法鉴定所认定医方存在过错,与损害后果有因果关系,原因力为轻微到次要原因之间;分析部分建议10%—20%。

本轮文书未给出法院赔偿比例、金额或伤残等级,网页不另行推定。

05 相关文书

本页展示案件材料的脱敏整理。现有更新包未附可公开下载的原文。

2026年10月补充文书的结论及事实已纳入本页。新增原文尚需完成公开版脱敏,暂不提供原件下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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